導讀:國家財政部擬將天然氣增值稅率由當前的13%上調至17%,具體執行時間或為2015年10月1日。
從LNG(液化天然氣)生產企業及金融企業處獲悉,國家財政部擬將天然氣增值稅率由當前的13%上調至17%,具體執行時間或為2015年10月1日。
據悉,營改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已提交國務院審批,最快或于2015年5月份正式發布。
根據上述政策文件,營改增適用范圍將從之前試點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擴大至金融業、農產品、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等。
同時擬將現行增值稅4檔稅率簡并為3檔,保留17%、11%和6%稅率,取消13%稅率。將原適用13%稅率的化石能源等貨物(如天然氣、煤氣)的稅率上調為17%。
針對上述內容致電國務院及國家財政部,未聯系到相關負責人核實此事。后期將繼續跟蹤報道。
背景介紹:
2011年11月16日,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提出,自2012年1月1日先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性服務業開展試點營改增,逐步推廣至其他行業。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全行業試點。
稅制安排,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